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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8-02-27 11:19
項號 | 內 容 | 說明與要求 |
1.1.2 | 招標人 |
招標人:瀘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qū)酒城大道三段龍騰路10號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電 話:0830-3656725 |
1.1.4 | 項目名稱 | 第二醫(yī)教園區(qū)教育培訓基地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
1.1.5 | 工程地點 | 瀘州市第二醫(yī)教園區(qū) |
1.1.6 | 建設規(guī)模 | 項目位于瀘州市第二醫(yī)教園區(qū)紫陽大道延伸線西側,建筑方案已通過瀘州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專家評審委員會和瀘州市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委員會審議,總建筑面積約85400㎡,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校行政辦公用房、教學樓、圖書館、信息用房、學員宿舍、學員食堂、后勤及附屬用房、地下停車場、文體中心等。 |
1.1.7 | 項目投資估算 | 建安工程費約21350萬元 |
1.2.1 | 資金來源及比例 | 自籌 |
1.2.2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1.3.1 | 招標范圍 |
第二醫(yī)教園區(qū)教育培訓基地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1.勘察范圍:本項目用地范圍內建(構)筑、道路、管網(wǎng)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包括初勘、詳勘、物探),并包括樁基持力層下5米以內地質勘察是否有不良地質及軟弱層勘探(超前鉆樁數(shù)量不得低于總量的10%)和項目實施階段的服務工作等; 2.設計范圍:本工程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二個階段。初步設計階段需提供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階段要求提供的設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建(構)筑物的建筑、結構、水、電氣、曖通、室內(外)裝修(飾)、強弱電(含監(jiān)控)、電梯、消防、地下車庫的車位劃線和交通導向設計、總圖(除景觀綠化)等施工圖以及配套的附屬工程;施工階段提供設計修改、變更以及后續(xù)服務工作等。 |
1.3.2 | 設計服務期限 | 合同簽訂之日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其中地勘25個日歷天、初步設計25個日歷天,施工圖設計40個日歷天。 |
1.3.3 | 質量要求 | 各階段設計圖紙及資料齊全,達到滿足國家及行業(yè)的規(guī)范和標準,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
1.4.1 |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 |
1、投標申請人資質條件:2017年5月經(jīng)市發(fā)改、住建備案并公示的瀘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庫房屋建筑子庫一類庫入庫單位; 2、設計負責人資格:本單位人員,須具備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中級以上職稱,并擔任過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設計負責人; 3、各專業(yè)設計人員包括巖土(不具備勘察資質可不填報)、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等主要專業(yè),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及相關專業(yè)注冊證書; 4.常駐現(xiàn)場人員一名,建筑或結構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其他人員中選后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派遣,并滿足建設單位管理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現(xiàn)場 | 不組織 |
1.11.1 | 分包 | 允許,分包內容要求:比選人不具備勘察資質時,可對勘察部分進行分包,勘察單位資質等級需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
1.12.3 | 偏差 | 不允許 |
3.2.3 | 報價方式 | 比選申請人應根據(jù)企業(yè)自身情況、本項目內容、勘察設計期限等要求不高于項目招標控制價進行自主報價,報價中包含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地形圖購買或測量費用、設計(勘察)協(xié)調費(如二次青苗補償費、評審專家費用等)、補充修改設計費、概預算文件的編制費、文本打印費、施工現(xiàn)場配合等后續(xù)服務工作的所有費用;外地設計公司還應包括差旅、勞務等全部設計費用和相關服務費;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保險、稅費、規(guī)費、利潤、風險等全部內容。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任何有選擇和保留的報價將不予接受。中選價不因工程工期的延長或縮短和工程造價的增減而變化。 |
3.2.4 | 最高投標限價 | 人民幣504.00萬元。 |
3.4.1 | 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10.00萬元。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在2018年3月2日12時前(北京時間)到達瀘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賬戶。 繳納方式:應通過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到瀘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賬戶。 收款單位:瀘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瀘州城北支行; 賬號:51001637108051513808-0001 注:投標人繳納。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招標人發(fā)出中選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選人投標保證金;中選人投標保證金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 |
3.4.4 | 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撤回其投標文件。 (2)中選人在收到中選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拒簽合同”是指①明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②沒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標文件、中選人的投標文件、中選通知書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3)中選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棄中選、提出附加條件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不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展改革部門、監(jiān)察部門認定的其他無故放棄中選行為等情形的,招標人有權取消中選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由于無故放棄中選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的,對超過部分應當進行賠償。如果中選人拒不按承諾賠償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提起訴訟追償,并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進行處理,記錄不良行為。 (4)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的,投標保證金也不予退還。 |
3.7.3 |
投標文件 份數(shù)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3.7.4 | 裝訂要求 |
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復印紙(圖、表及證件可以除外)編制和復印。 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應采用左側裝訂,不得采用活頁夾等可隨時拆換的方式裝訂,不得有零散頁。 |
4.2.1 | 投標文件提交地點及截止時間 |
地點:瀘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 時間:2018年3月2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
4.2.2 | 比選申請人代表 | 法人代表或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或本項目投標授權人。 |
7.7.1 | 履約擔保 |
履約擔保的形式:現(xiàn)金或保函。 履約擔保的金額:中選價的10%。 履約擔保的形式:履約擔保采用現(xiàn)金擔保時,現(xiàn)金擔保必須通過中選人的基本帳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采用保函形式的,需滿足招標人要求。退還方式: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資料歸檔完善后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到中選人的基本賬戶。 遞交時間:中選人確定后10個日歷天內提供。 |